为确保我校2014年“专升本”专业课程考试工作的平稳进行,增加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更好服务考生,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业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王芳恒教授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与纪检监察室三个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升本”考生考试资格审查、专业课命题、制卷与考试等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检查。 二、学院2014年“专升本”专业课考试统一在学院本部(西校区)进行,由学校统一命题、制卷和评卷。 三、考生资格审查:请参加专业课程考试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与准考证于7月4日至5日8:30-17:30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新教学楼二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盖章确认,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本次专业课程考试。 四、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美术学专业 时间:7月6日8:00-10:00《色彩》;10:30-12:30《素描》 地点:美术楼二楼 注:请考生自带画笔与画板,画架、画纸与静物由艺术系提供。 (二)其他专业 时间:7月6日上午9:00 — 11:30;14:00-16:00《口语》 地点:新教学楼B21教室 注:所有参加专业课程考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公共课统考的准考证。 五、请及时将文件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并按相关要求组织安排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与专业考试。 六、举报电话:2214708 学院教务处 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 |